济宁市的生育险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分娩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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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一孩:定额补助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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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二孩:定额补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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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三孩:定额补助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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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定额补助标准的据实报销。
- 辅助生殖技术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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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每人支付限额为200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其中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9000元,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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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门诊医保待遇按照居民门诊慢特病乙类病种起付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60%。
- 无责任人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 :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 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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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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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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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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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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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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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 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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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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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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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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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济宁市的生育险待遇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和职工详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