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河南省生育医保政策,报销标准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 产前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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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9个月:定额支付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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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按实际缴费月数累计支付,每缴费1个月支付100元
- 住院分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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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含手法助产):3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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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分娩(产钳、胎头吸引等):36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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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45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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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同时进行其他妇产科手术:5000元/例
- 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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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分别报销500元/次、1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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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按日计发)
二、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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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按女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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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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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8天(含产前15天、产后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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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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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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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按实际天数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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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不足12个月的需缴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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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需在产后假期结束后的次月开始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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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医保的衔接 :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的生育待遇可能影响生育保险报销
以上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内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