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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统筹功能是其核心保障机制之一,通过基金共济实现医疗费用风险分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规定的费用可直接通过统筹账户报销,减轻个人负担。
一、统筹机制的运作方式
基金池建立
所有参保人缴费汇入统筹基金,由医保部门统一管理,用于支付全体参保人的医疗费用。
对比项示例:
项目 个人账户 统筹账户 资金来源 个人缴费部分 政府补贴+个人缴费 使用范围 门诊、购药 住院、大病治疗 报销比例 不适用 50%-90%(依政策)
报销规则
- 起付线:不同医疗机构设定不同门槛(如乡镇医院200元、三甲医院800元),超出门槛部分按比例报销。
- 封顶线:年度累计报销限额通常为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8倍。
异地统筹
部分省份已实现省内统筹结算,跨省就医需备案后按参保地比例报销。
二、适用场景与限制
- 覆盖范围
住院治疗、大病保险、门诊慢特病等纳入统筹支付,普通门诊多由个人账户支付。
- 除外责任
非定点机构就医、美容整形、交通事故等第三方责任导致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统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通过统筹机制显著提升了医疗公平性,但参保人需充分了解政策细节,合理选择就医机构与治疗方式,以最大化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