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湖北省已全面实现医保卡全省通用,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省内任意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涵盖门诊、住院及购药等场景,无需因地域差异重复办卡。
一、政策覆盖与通用条件
适用人群与卡种
- 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享受全省通用服务,支持社会保障卡、城镇居民医保卡等多种卡种。
- 省本级医保(如省直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享受更优待遇,包括免备案和更高报销比例。
使用范围与备案要求
- 门诊/购药:无需备案,直接刷卡结算个人账户余额。
- 住院/慢特病: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长期居住或转诊人员),急诊抢救可免备案。
| 场景 | 备案要求 | 结算方式 |
|---|---|---|
| 普通门诊 | 无需备案 | 直接刷卡 |
| 住院治疗 | 需备案(长期或转诊) | 联网结算,仅付自费部分 |
| 药店购药 | 无需备案 | 个人账户支付 |
二、功能扩展与注意事项
家庭共济
个人账户余额可绑定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实现跨参保地共用,年度结转限额5000元。
电子化服务
通过鄂汇办APP、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支持扫码结算,简化流程。
特殊规则
- 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但省本级医保门诊年度限额更高(如70岁以上达1万元)。
- 系统故障:保留票据可至参保地手工报销,时效为1年内。
湖北省医保全省通用政策显著提升了就医便利性,但参保人需注意备案流程和结算规则差异,确保充分享受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