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且无需备案,支持门诊、住院及购药直接结算。
安徽省已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市通用,覆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卡即可在异地定点机构直接结算。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参保地政策动态调整。
一、跨市使用规则
购药结算
- 无需备案:持社保卡或电子凭证可在省内联网定点药店直接刷卡。
- 双向结算:合肥与其他15个城市互通,例如安庆参保人可在合肥购药,反之亦然。
- 限制:仅限医保目录内药品,非定点机构无法结算。
门诊与住院
- 直接结算:符合基本医保目录的费用,通过电子凭证即时报销。
- 报销差异:
类型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年度限额(万元) 职工医保(在职) 600 90% 30 居民医保 300-600 60% 16 跨市住院 增加1倍 降低5% 同参保地
二、特殊情形处理
异地长期居住
- 备案后享受参保地待遇,报销比例不降。
- 急诊抢救费用可直接结算,无需提前备案。
跨省联动
- 与江苏、山东等14省开通个人账户共济,可为亲属支付费用。
- 跨省住院报销比例60%-95%,起付线按总费用20%计算(最低2000元)。
安徽省医保统筹显著提升便利性,但需注意定点机构选择和政策动态。合理利用电子凭证和备案机制,可最大限度优化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