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医保卡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使用范围
-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参保职工在市、县区(含赣榆区)431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可凭医保卡实现实时刷卡结算。
- 定点零售药店
医保卡可在全市4127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用于购药,支持直接刷卡支付,但不可提取现金或转账。
二、功能与限制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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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通常为55%-65%,具体比例因医院等级和医保类型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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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合规费用800元以内的部分,可报销50%。
- 自费项目
- 门诊非统筹费用(如超出800元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等自费项目需个人全额承担。
- 交易次数限制
- 每年交易次数达到60次后,需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可能暂停使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
-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通过市医保大厅办理异地居住人员登记,按流程申领异地就医凭证。
- 个人账户使用
- 用于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自付费用,及定点药店购药、医疗器械等费用,不可用于公共卫生或养生保健支出。
- 金融功能
- 支持医疗费用缴纳、待遇领取等金融功能,具备跨地区通用性。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指南,确保覆盖主要使用场景。如需具体操作或最新调整,建议咨询连云港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