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3日
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扣款日期为每月23日 ,这是税务部门统一进行批量扣款的时间节点。若非扣款时段,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选择自行缴费方式完成社保费用缴纳。
(一)扣款时间安排
统一扣款日 税务部门执行批量扣款操作的具体时间为每月23日 ,适用于已签订有效扣款协议且账户状态正常的参保人。
自主缴费窗口期 除23日外,其他时间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深圳市税务局”生活号等渠道完成自行缴费 。
申报截止时间 每月25日前 为申报缴费截止期限,确保当月社保费用能够及时到账。
(二)扣款账户设置
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 扣款账户默认为参保人已激活的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 。
登记时预留银行账户 若未使用金融社保卡,则会使用参保登记时预留的银行账户信息 。
对比项 | 内容 |
|---|---|
扣款日期 | 每月23日 |
缴费方式 | 批量扣款或自行缴费 |
申报截止时间 | 每月25日前 |
默认扣款账户 | 已激活的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 |
备用扣款账户 | 参保登记时预留的银行账户 |
总结段落
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扣款日期固定在每月23日 ,由税务部门执行批量扣款操作,同时允许在非扣款时段通过多种渠道完成自行缴费 。为保障社保费用顺利缴纳,需在每月25日前 完成申报,并确保所使用的扣款账户为已激活的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 或参保登记时预留的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