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就医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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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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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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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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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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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两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每次降低50元,但最低起付标准不得低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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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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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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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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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
- 普通门诊医保待遇 :
-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报销70%,个人承担30%,每人每年报销限额120元
- 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待遇 :
- 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年度支付限额内按60%报销
-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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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销88%,3000-5000元报销90%,5000-10000元报销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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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适用于达州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就医的情况。建议参保居民在就医时,了解具体的医疗机构级别和报销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