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医保单位交的部分不可以 提出。根据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单位缴费部分属于统筹基金范畴,用于全体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并不计入个人账户,因此不能 由个人直接提取或使用。
一、医保单位缴费的基本构成
单位缴费性质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属于法定的社会保险义务,具有强制性与公共性,旨在保障职工在发生医疗费用时能够获得统筹支付支持。该部分资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单位缴费比例 不同地区单位缴费比例略有差异,一般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10%缴纳,具体比例由各地医保政策规定。
地区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是否计入个人账户 |
|---|---|---|---|
北京 | 9% | 2% | 否 / 是 |
上海 | 9.5% | 2% | 否 / 是 |
广州 | 8% | 2% | 否 / 是 |
二、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的原因
优化医保基金结构 自2022年起,全国多地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以增强统筹基金支付能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提升整体保障水平 通过将单位缴费纳入统筹基金,可有效提升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能力,使更多参保人受益,实现医保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
三、阶段性缓缴政策不影响单位缴费归属
缓缴政策适用对象 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阶段性缓缴单位缴费政策,但缓缴期间并不改变单位缴费的最终归属,仍属统筹基金。
缓缴期限与操作方式 部分地区如上海、甘肃等地曾阶段性允许企业缓缴2022年7月至10月期间的单位缴费,缓缴期限最长可达3个月,且实行“免申即享”模式,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四、个人账户变化与影响
个人账户计入方式调整 改革后,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仅计入个人缴费部分,即缴费基数的2%,而退休人员则按定额划入,标准由各地统一制定。
对个人的影响 虽然个人账户金额有所减少,但统筹基金支付能力增强,普通门诊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总体上提高了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
医保单位交的部分不能 提出,其用途明确,目的在于强化统筹基金,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效能。职工应正确认识医保制度设计,理解改革初衷,合理利用医保资源,切实保障自身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