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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工医保 确实存在二次报销政策 。对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如果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了上一年度天津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水平,可以申请进行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
具体来说,二次报销的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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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参保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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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金额。
二次报销的报销比例和金额也有所规定,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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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4万元的部分按照在职90%、退休94%的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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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在职95%、退休97%的比例报销。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