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到6000元
在河北省,自费医疗费用达到一定额度后可以申请二次报销,具体金额范围为800元到6000元 。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一、二次报销的基本条件
首次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85%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
- 二级医院:75%
- 三级医院:65%
起付线标准
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 (含)
年度限额及支付比例
年度限额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表:
医疗机构等级 | 年度限额(元) | 支付比例(%) |
|---|---|---|
一级 | 5000 | 85 |
二级 | 4000 | 75 |
三级 | 3000 | 65 |
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
- 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
- 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
医保码使用
- 使用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刷脸
- 或者使用支付宝App、中国工商银行App展示一次医保码
三、特殊病种及门诊统筹
特殊病种费用报销
- 包括肾透析、癌症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
- 报销比例可达80%
门诊统筹
- 就诊时直接缴纳门诊费用的10%
- 累计报销限额根据具体政策调整
通过上述政策,河北省有效提升了职工和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确保了更多人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