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四川省医保和成都市医保并未完全合并,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项目的统筹管理。例如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合并运行,而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则在2025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收。
(一)医保制度的统筹管理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四川省内已实现合并运行,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实行一体化管理。
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成都市自2025年起,将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收,进一步简化了缴费流程,提高了管理效率。
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 自2009年起,《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全面实施,标志着成都市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制度的建立。
合并项目 | 实施时间 | 合并方式 | 影响范围 |
|---|---|---|---|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2019年 | 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 | 全省职工 |
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 | 2025年 | 缴费合并征收 | 成都市居民 |
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 2009年 | 制度统一实施 | 城镇职工与居民 |
(二)具体政策执行细节
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办理关系转移接续时,转出地和成都市的实际缴费记录可以合并计算,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期间费用可视为连续缴费。
财政补助与集中缴费期 成都市2025年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同时明确集中缴费期至2025年2月28日止,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无缝衔接。
报销范围与限制 不孕不育治疗目前仍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体现了医保政策在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四川省及成都市医保在部分领域实现了合并与统筹管理,如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但整体上仍保持各自独立的体系,以适应不同人群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