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断交了8年, 一般不可以 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灵活就业者需要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足部分需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如果中断缴费,一般不得补缴,但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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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期间因单位原因导致的断缴 :如果是单位原因导致的断缴,那么是可以补缴的,且费用应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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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条件下的补缴 :部分符合特殊条件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比如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男性65岁、女性60岁的退休人员,在2011年之前已经在当地缴纳了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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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性补缴政策 :有的地区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年补缴之前断缴的月份,但不可以跨年补缴费用。
因此,如果你属于上述特殊情况之一,那么有可能可以补缴社保。否则,一般不可以补缴。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