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上海医保共济账户 可以 在外省使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以下是相关信息:
- 跨省共济计划 :
- 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已经启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计划用一到两年时间全面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 使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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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必须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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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的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需超过一定金额(例如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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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需已参加当地医保,且个人账户为零或无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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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社保卡家庭成员关联。
- 已开通跨省共济的省份 :
- 目前已有多个省份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实际应用 :
- 在河北、江苏等地,职工参保人个人账户的余额不仅能共济给省内异地参保的直系亲属,而且共济的资金还可以跨省使用。
综上所述,上海医保共济账户可以在外省使用,但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并且相关省份的医保系统需要支持跨省共济功能。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确认是否符合使用条件,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