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元
2025年云南保山医保门诊统筹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次普通门诊就诊结算时,政策范围内费用的报销金额累计不超过此限额。
(一)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元;
- 特殊说明:部分政策中提到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元。
等级 | 起付标准 |
|---|---|
一级及以下 | 30元(或20元) |
二级 | 60元 |
(二)门诊统筹支付比例
- 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 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25%。
等级 | 支付比例 |
|---|---|
二级以下 | 不低于50% |
二级及以上 | 不低于25% |
(三)特殊疾病门诊报销
- 经批准的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按季度报销;
-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1%。
类别 | 报销规则 |
|---|---|
特殊疾病门诊 | 按季度报销,统筹支付91% |
(四)其他相关政策
- 到2025年,保山市将基本完成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机制改革任务;
- 2024年9月云南省发布新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办法,并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特别待遇,如门诊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基金全额支付等。
医保门诊统筹制度的设计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通过明确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封顶线规定,确保每位参保人能够享受到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随着政策不断完善,未来还将进一步优化待遇保障和基金管理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