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
2025年云南保山医保门诊统筹确实设有上限,具体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此规定适用于普通门诊费用的报销,旨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同时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一)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门诊统筹支付比例
- 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 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2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
特殊疾病门诊支付比例
经批准的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按季度报销,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1%。
(二)门诊慢性病待遇
门诊慢性病年度起付标准
门诊慢性病年度起付标准为500元。
统筹支付比例
统筹支付比例为80%。
年度支付限额
患有一种门诊慢性病的,年度支付限额为3000元;患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三)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
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
从2024年11月1日起,普通门诊待遇有所变化,具体政策依据《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执行。
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超过5000元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就诊医疗机构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报销,与年度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门诊统筹支付比例
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25%。
项目 | 支付比例 | 年度支付限额 |
|---|---|---|
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 | 不低于50% | 不低于400元 |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 | 不低于25% | 不低于400元 |
特殊疾病门诊 | 91% | 按季度报销 |
门诊慢性病 | 80% | 3000元或4000元 |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 | 25% | 合并计算年度住院最高支付限额 |
2025年云南保山医保门诊统筹设有明确的上限,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不同类型的门诊服务有着不同的支付比例和限额,旨在确保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服务的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