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28%/起付线以上部分
晋中市职工医保在省医院的报销比例为83.28%,这是指在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报销。实际报销金额还受到具体医疗项目、药品目录、服务设施等因素的影响。
(一)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晋中市职工医保在省医院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3.28%。该比例是指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此比例进行报销。
医疗机构级别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省级医院
1000
83.28%
门诊统筹报销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0元。
(二)报销限制与注意事项
跨省就医报销 跨省住院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基础上下调7个百分点。
特殊病种与大病保险 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其报销比例和限额会有所不同。连续参保有奖励政策,断缴将影响大病报销限额。
个人账户使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金额超过500亿元,部分地区已启动跨省共济。
(三)政策变化与趋势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 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将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50%以上。
中医适宜技术报销 部分地区如屯留区人民医院中医科,门诊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60%,职工和居民医保均可报销。
晋中市职工医保在省医院的报销比例为83.28%,但具体报销金额还需考虑起付线、医疗项目、药品目录等多种因素。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职工医保的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也在逐步优化,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