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8%
2025年,云南玉溪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目录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5.08%,有效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该政策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坚实的健康保障,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一)不同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对比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 报销比例为90%
- 起付标准为2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报销比例为25%
- 每次就诊最高支付3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备案人员在备案地直接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医疗机构级别 |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
一级 | 90% | 200元 |
二级 | 25% | - |
三级 | - | 1000元 |
(二)门诊医疗待遇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销比例为55%
县市二级公立医院
报销比例为50%
(三)年度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
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住院医疗费用
目录范围内报销比例达65.08%
2025年,云南玉溪城乡居民医保继续发挥着健康“保护伞”的作用,通过合理的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进一步提升了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