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合作医疗(新农合)可以跨省结算 。根据国家的政策,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在异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报销需要返回户口所在地进行。此外,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已经建立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使得参保人员可以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进行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而新农合补偿费用则由省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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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或家属需要电话联系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跨省就医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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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将无法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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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入院证明、转诊单(或转诊短信)等必要材料办理入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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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患者应在新农合直接结报服务窗口进行结算,并支付个人自付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转的转诊单有效期为3个月,如果超出有效期未及时办理延期,逾期发生的费用将不纳入新农合直接结报范围。此外,异地报销的报销比例会根据所在地区出台的规定来计算。
综上所述,城乡合作医疗(新农合)确实可以跨省结算,但参保人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在指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便在出院时能够直接结算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