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确实支持门诊报销 。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进行费用报销,这包括了药品、检验及检查等相关项目。
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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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里的卫生室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以享受60%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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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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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门诊看病,报销额度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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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镇级合作医疗门诊的最高限额为5000元人民币。
此外,新农合门诊报销的范围不仅限于常规的医疗费用,还涵盖了特殊病种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会因就诊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而有所区别,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通常较高。
值得注意的是,新农合门诊报销通常需要在定点医院进行,非定点医院的门诊治疗一般不在报销范围内,除非是特殊情况如慢性病治疗等。
综上所述,新农合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治疗来减轻个人医疗负担,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等级和个人缴费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详细了解当地新农合的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利用这一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