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绑定家庭共济账户
广东省已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参保人通过绑定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可实现医保卡余额共同使用。该政策覆盖门诊、购药等费用支付,但住院报销仍限本人使用。
一、家庭共济使用规则
- 绑定条件
- 仅限广东省内参保的职工医保用户
- 被绑定人需参加广东省基本医保(含城乡居民医保)
- 使用范围
-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
- 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
- 不可用于体检、美容等非治疗性项目
- 办理方式
- 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 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及亲属关系证明
二、资金划转与管理
- 共济额度
- 主账户人可设置每月/年度转账限额
- 被绑定人使用顺序为:先本人账户,后共济账户
- 结算流程
- 就医时出示被绑定人医保电子凭证
- 系统自动优先扣除共济账户余额
三、注意事项
- 法律责任
严禁出租、出借医保卡,违者将暂停医保待遇
- 异地使用
目前仅支持广东省内结算,跨省暂未开通
- 账户变更
绑定关系可随时解绑,解绑后余额自动退回主账户
广东省通过家庭共济政策有效盘活医保资金,但需严格遵守“谁参保、谁享受待遇”原则。建议参保人定期核查账户使用记录,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