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 起付线标准: 在职职工600元,退休职工400元。
- 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定点零售药店60%-70%。
- 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均为13000元。
1. 门诊报销政策
- 起付线: 在职职工600元,退休职工400元。
- 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定点零售药店60%-70%。
- 最高支付限额: 13000元,C级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限在起付线以上至3000元以内。
2. 住院报销政策
- 起付线:
- 一级医院:300元。
- 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为首次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统一为100元。
- 报销比例:
- 4万元以下的部分按90%比例结付。
- 4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按95%比例结付。
- 最高支付限额: 无具体提及,但根据描述,报销比例在4万元以上的部分按95%结付,意味着报销金额较高。
3. 门诊特殊病报销政策
-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与普通门诊相同,在职职工600元起付,退休职工400元起付,三级医院、定点零售药店60%-70%报销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 13000元。
4. 大病保险政策
- 保障范围: 在医保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和B级定点零售药店等机构发生的自付费用以及符合大病保险目录的自费费用。
- 起付线:
- 自付费用全年度累计起付线为10000元。
- 合规自费费用起付线为30000元。
- 报销比例:
- 自付费用在5000元(含)~1万元(不含)区间,普通参保人员无报销,实时救助人员报销55%。
- 合规自费费用在6000元(含)~3万元(含)区间,普通参保人员无报销,实时救助人员报销70%。
5. 其他政策
- 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有结余且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可自愿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将个人账户内金额作为家庭共济资金进行家庭共济使用,适用对象范围为配偶、父母、子女,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通过以上政策,常熟市为职工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减轻了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如有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