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辖县级市
海南省东方市是 省直辖县级市 。它位于海南省西南部,北部湾东岸,昌化江下游,南及东南与乐东县接壤,北至东北隔昌化江与昌江黎族自治县交界,西临北部湾,与越南隔海相望,东靠黎母山脉。作为海南省下辖的县级市,东方市在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等方面享有省政府的直接管理权。
东方市的行政级别为省直辖,这意味着它直接由海南省管辖,而不是隶属于某个地级市或地区。在行政区划上,东方市下辖8个镇和2个乡,市政府驻八所镇。
此外,东方市还是海南西南部的经济中心之一,海南环岛铁路以及粤海铁路海南西环线穿境而过,拥有便捷的交通网络。海岸线长84.4公里,有8港7湾、7个天然渔场,滩涂面积1125.3公顷,八所港位于东方市境内,是重要的港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