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医保余额可以转到广西的余额 。当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会随之转移,医保账户的余额也可以一并转移。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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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参保人员需要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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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接收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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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清算 :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缴费情况对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清算,账户有结余的,将其账户结余资金汇入指定的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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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入手续 :参保人员到转入地医保中心办理转入手续,将个人账户余额从转出地医保中心转入到转入地医保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转移的具体政策和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细节和要求。此外,如果存在跨省医保卡联网结算系统,且原所在省份和目的地省份的医保有相应的合作关系,那么余额可以转移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