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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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为60%,起付标准为200元,封顶线为每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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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95%,二级医院为87%~97%,社区医院为90%~97%。
- 大病保险 :
- 门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60%,封顶线为5万元。
- 补充医疗保险 :
- 门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10%,封顶线为3万元。
- 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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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疾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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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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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报销费用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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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满15年到21年以下,其医疗费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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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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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职工,其医疗费报销比例75%。
浙江省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比例较为全面,涵盖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及特殊规定等多个方面。具体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可能会根据个人缴费情况、医院级别以及政策调整等因素有所差异。建议退休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医保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