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可以异地报销,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具体如下:
备案要求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备案地就医可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因病情需要,通过具备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向统筹区外医疗机构转院,需办理备案,住院待遇标准在参保地原住院报销政策基础上降低20%。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视同已备案,按照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待遇标准在参保地原住院报销政策基础上降低20%。
自行异地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探亲等原因需要在异地临时就医,未在参保地办理正常转诊手续且非急诊、抢救类型,可在“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住院待遇标准在参保地原住院报销政策基础上降低30%。
就医结算
直接结算: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开通跨省联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手工报销:如果就医医院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或者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结算,参保人员需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注意事项
医保目录差异:全国各地的医保目录、报销政策不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报销比例调整:根据不同的异地就医情况,报销比例可能会在参保地原报销政策基础上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