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医保的网上报销流程已经非常便捷,涵盖了多种办理渠道和具体步骤。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网上报销流程
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 网页端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s://zwfw.gxzf.gov.cn/),建议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 注册账号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
- 在首页选择“个人服务”,然后找到“广西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进行办理。
通过“广西医保”APP
- 下载并安装“广西医保”APP。
- 登录后进入“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广西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
- 选择申报类型并上传相关材料,最后点击“提交”。
通过微信公众号
关注“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办事”,选择“办事大厅”,然后选择“个人零星报销”进行办理。
通过爱南宁APP
登录“爱南宁”APP,点击“更多”,选择“智慧医保”,登录“医保服务平台”,然后按照提示进行报销申请。
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原件1份。
- 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并签署承诺书)。
- 费用清单原件。
特定情况材料
- 涉及意外伤害的,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申报的新生儿医疗费用清单姓名与参保登记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 网上申报的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20个工作日。
- 报销手续一般承诺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报销比例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比例可在南宁市医保局官网查询。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医疗费用金额有所不同,具体比例可参考南宁市医保局发布的最新规定。
南宁医保的网上报销流程非常便捷,涵盖了多种办理渠道和具体步骤。用户可以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医保”APP、微信公众号或爱南宁APP进行报销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基本材料和特定情况材料,办理时限和报销比例也有明确规定。通过这些便捷的方式,南宁市的参保单位和市民可以更加高效地办理医保报销业务。
南宁医保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南宁医保报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用于确认参保人身份。
- 《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需填写并提交原件1份。
- 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如发票丢失,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并签署承诺书。
- 费用清单:需提供原件。
- 病历资料:包括出院记录、急诊病历资料、住院诊断证明等,需加盖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章。
- 银行账户信息: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如无法提供,可提供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证明或承诺书。
门诊费用报销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用于确认参保人身份。
- 《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需填写并提交原件1份。
- 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如发票丢失,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并签署承诺书。
- 费用清单:需提供原件。
- 处方或门诊病历:门诊及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需提供处方或有药品用法用量记录的门诊病历。
- 银行账户信息: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如无法提供,可提供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证明或承诺书。
特殊情况材料
- 意外伤害: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填写意外伤害就医个人承诺书。
- 新生儿医疗费用:申报的新生儿医疗费用清单姓名与参保登记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 生育医疗费用: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或再生育证,流(引)产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结婚证。
南宁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南宁医保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和医疗项目而异,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住院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起付线至5000元部分报销85%,1万元以上至最高限额部分报销90%。
- 退休人员:起付线至5000元部分报销90%,1万元以上至最高限额部分报销95%。
- 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药品报销比例:按相关规定执行。
- 体内置入材料报销比例:
- 国产材料:支付70%。
- 进口材料:支付50%。
- 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全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
- 市(县)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0%。
- 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5%。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报销75%、85%。
- 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药品报销比例:单列门诊统筹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 生育医疗待遇:门诊发生相关生育的医疗费按门诊医疗统筹规定支付;住院发生生育、产科并发症等的医疗费用按住院规定比例报销。
- 家庭病床医疗待遇:符合住院条件的晚期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致瘫、骨折或骨关节损伤不能行动、长期卧床不起或70岁以上老人患慢性病需要连续治疗的,可在参保地申请建立家庭病床,居民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按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执行,每人每天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额度控制在60元以内,每一参保年度基金支付天数累计不超过180天。
- 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报销比例:
- 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5000元以下(含5000元),由基金支付80%;需住院治疗的,按住院规定比例报销。
- 最高支付限额: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上年度南宁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南宁医保报销的时限要求
南宁医保报销的时限要求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时限:
- 原则上,医疗费用应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报销。
- 报销申请需要十二个工作日才能办结,具体流程包括受理(即时)、初审(5个工作日)、复核(5个工作日)和结果反馈(2个工作日)。
-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时限:
-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是即时办结的。
- 在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报销的,需要12个工作日,具体流程包括受理(即时)、初审(5个工作日)、复核(5个工作日)和结果反馈(2个工作日)。
-
特殊情况的报销时限:
- 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应在医疗费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后的一年内申请先行支付,逾期申请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