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缴费年限的最新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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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前已参加广州市职工医保的 :累计缴费年限按10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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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后首次参加广州市职工医保的 :累计缴费年限按15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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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调整计划 :广州市将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要求,逐步调整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具体来说,到2030年1月1日,全省(包括广州)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将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因此,对于新参保人员,需要在2030年1月1日前达到累计缴费年限30年(男职工)或25年(女职工)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实施前已参保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即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