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可以跨省报销。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相关规定,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具体来说: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流程如下:
开始备案: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开始备案。
选择备案类型:进入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页面,参保地为系统默认,参保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做好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的选择。
提交备案材料: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完成备案申请。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选择开通跨省联网服务的定点医院,实现直接结算。如果就医医院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或者医保系统暂时无法实时结算,参保人员可以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是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因此,报销比例和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