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的法人代表姓名是王建伟。以下是关于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的详细信息。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法人代表姓名
王建伟
王建伟,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河南许昌人,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建伟在担任局长期间,推动了多项医疗保障改革,包括推进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药耗集采工作、多元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显著提升了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的质量和效率。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的其他重要信息
主要职能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的医疗保障政策,拟订医疗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
组织架构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内设党政办公室、待遇保障科、医药和医疗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管科等机构,负责管理医疗保障的各项工作。这种组织架构确保了医疗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得到专业管理和协调,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联系方式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的办公地址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5号,邮政编码为830000,联系电话为0991-7918518。明确的联系方式方便了市民和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办理业务,提升了医疗保障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法人代表为王建伟,他在任期间推动了多项重要的医疗保障改革,提升了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的整体水平。该局的组织架构清晰,职能明确,联系方式便捷,为市民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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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医疗保障政策法规:
-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医疗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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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医疗保障制度:
- 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拟订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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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督管理:
- 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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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贯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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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
- 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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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管理:
-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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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经办管理:
-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自治区疆内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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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责:
-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如何联系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要联系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电话联系
-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991-4812309
- 待遇保障科:0991-4800170
- 医药和医疗服务管理科:0991-4802252
- 基金监管科:0991-4800102
-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总机:0991-7918518
实地访问
-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4楼
-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分中心联系
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服务或咨询,也可以联系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在各区县的分中心:
- 天山区分中心:2337203,天山区龙泉街南巷4号天山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 沙依巴克区分中心:4533029,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652号沙依巴克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分中心:3193797,高新区(新市区)双创巷创新广场2期(EF座中间)
- 水磨沟区分中心:4613071,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区一楼
-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中心:3720782,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西侧
- 米东区分中心:3306873,米东区古牧地东路街道三道坝南路278号(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达坂城区分中心:5791629,达坂城区达坂城镇古城新街59号达坂城政务服务中心
- 乌鲁木齐县分中心:5905997,乌鲁木齐县南旅东路765号政务服务大厅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有哪些重要的工作计划?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有以下重要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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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 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特别是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以及特殊群体的参保工作。
- 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和计划库,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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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推进实施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全覆盖,降低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 探索开展商业补充保险“惠民保”,建立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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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 巩固医保基金安全态势,开展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推进基金监管问题“清零行动”。
- 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提高监督检查执法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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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医保服务能力:
- 优化经办服务,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推动医保经办政务服务纳入街道(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
- 加快异地就医结算,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
- 拓展信息化应用,提升医保数字治理能力,扩大医保移动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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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医药价格监测和集中采购:
- 加强医药价格监测,完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测机制,提升平台监测效能。
- 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落实国家和省级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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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乡村振兴:
- 对因疫因病生活困境无法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人群,以及鳏寡独孤人员给予临时资助参保。
- 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守牢防止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