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抑郁症的员工企业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此外,如果员工因抑郁症无法继续工作,且在医疗期结束后仍无法恢复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具体来说,如果员工的抑郁症并未影响其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通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抑郁症已经严重影响到员工的工作能力,经治疗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因此,企业在处理抑郁症员工的问题时,应当谨慎行事,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辞退而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