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郑州产检费用报销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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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孕妇需要在产前连续缴纳生育险满9个月或产前连续缴纳生育险不满9个月,产后连续缴满1年,且生育当月在保,待遇公示前社保不能中断,在定点医院生育,出院直接社保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可以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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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女职工持社保卡办理生育出院手续时,实时结算,一胎生完孩子6个月后上传资料,二胎生产后3个月后上传资料,一定要交给自己单位的专管员来上传,上传数据后,次月查看数据处理结果,之后会在次季度公布报销明细并将产检费打入个人社保卡账户中,生育津贴打入单位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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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郑州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九个月的,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实际产前检查费高于或低于定额标准的,均按定额标准支付,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不足九个月的,每缴费一个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更新,建议您联系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