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退休人员医保二次报销政策主要涉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和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待遇,以下是具体介绍: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
缴费标准:从2017年开始,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12年大额医疗补助费用后,可终身享受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待遇。
报销比例: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含门诊使用特药)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并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支付95%,个人自付5%,且不设封顶线。
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二次报销)
起付标准:超过1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超过10万元(不含)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贫困人员起付线为5000元,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员提高5%。
报销范围:只有参保了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才能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其他相关待遇
门诊统筹待遇: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起付线为2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
门诊慢性病待遇: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在内的44种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统一为700元,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没有起付线,医保报销比例为70%。
以上是西安市退休人员医保二次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如果您有更多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