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30年,女性25年
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 一般规定 :
- 男性需缴满30年,女性需缴满25年。
- 过渡性规定 :
- 自2026年1月1日起,青岛市将执行省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即男性30年,女性25年。
- 补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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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2026年1月1日前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需要按规定进行补缴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相关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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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起,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办理一次性补缴的,补缴基数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执行。
- 视同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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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在本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以前,凡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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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其军龄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30年,女性25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需要按规定进行补缴,补缴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