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异地做手术可以报销,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以下是相关介绍:
备案要求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 6 个月。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就医及结算要求
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参保人需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这些机构能够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持证就医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出院结算 :治疗完成,即可办理出院结算,备案成功的,可直接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按照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进行结算,报销比例可能与参保地有所不同,通常会略低一些。
手工报销 :如果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就医地直接结算,患者可先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提供有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审核报销,报销时执行参保地目录和参保地政策。
注意事项
转诊转院 :确因病情需要跨省异地就医的,可通过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向省外医疗机构转诊。
补办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