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如下:
- 生育津贴 :
-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例如,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女职工顺产产假为98天,则生育津贴为12000÷30×98 = 39200元。
-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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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在生孩子住院期间产生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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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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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25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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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例如,某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分娩总费用为10000元,医保范围内费用为8000元,起付标准1000元需自付,剩余7000元由医保基金支付80%,即5600元,个人自付1400元。
-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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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生孩子住院产生费用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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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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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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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5%。例如,某居民在三级医院住院分娩总费用为10000元,医保范围内费用为8000元,起付标准500元需自付,剩余7500元由医保基金支付75%,即5625元,个人自付1875元。
- 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
- 参保人办理就医确认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总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内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定额标准结算;超过1万元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按服务项目方式结算。
- 其他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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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报销1000元,剖腹产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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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1300元,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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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金额可能会受到个人缴费情况、医院等级、生育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建议在实际报销时,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和个人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