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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在门诊检查 是可以报销的 。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参考当地的合作医疗政策来确定。
- 一般情况 :
- 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费用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但一般门诊治疗不在报销范围内,除非是慢性病报销或使用门诊统筹基金。
- 报销比例和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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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就诊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25%,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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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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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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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特定门诊费用 :
- 特定门诊大病费用,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等特殊病种,以及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门诊治疗费用,在某些政策下也是可以报销的。
- 报销流程 :
- 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时,应持本人合作医疗证、医药费单据原件、门诊病历、处方报销联(门诊实行双处方制)。
农村合作医疗在门诊检查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但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个人就诊情况来确定。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院,了解详细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