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实支持门诊报销。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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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医保目录内的医药费用可以报销50%,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不低于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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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院(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报销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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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60%。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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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70%,但乙类项目需要个人先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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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患有多种慢特病的参保居民,最多可选择3个病种进行报销,以最高病种支付限额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报销额度增加300元。
- 家庭门诊账户制度 :
- 个人缴纳的费用一部分纳入家庭门诊账户,在乡医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时可直接使用账户内资金。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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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60元,年度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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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专项用于这些疾病治疗的药品,个人需先自付10%。
新农合参保居民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时,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报销待遇。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了解详细的报销规则和流程,以便更好地利用新农合进行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