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种特殊病种、470家定点医院。
2025年浙江丽水正式开通特殊病种跨省直接结算,覆盖恶性肿瘤、糖尿病、高血压等21种特殊病种,参保人员在全国470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实现备案后直接刷卡结算,极大减轻异地就医负担,提升医保服务便捷性和公平性。
一、政策背景与意义
政策依据
该政策依据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旨在推进医保服务均等化,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垫资压力大、报销周期长”等痛点。实施目标
通过统一特殊病种目录、优化结算流程、扩大定点医院范围,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与覆盖范围
特殊病种目录
浙江省首批纳入16种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等,2024年起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5种,实际覆盖21种。病种类型代表病种数量国家和省规定
恶性肿瘤、糖尿病、高血压
12
浙江省新增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儿童孤独症
9
定点医疗机构
丽水市所有县(市、区)均实现覆盖,截至2025年6月,全市开通470家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部分“双通道”零售药店。报销政策
- 跨省转诊人员:个人先行支付10%,按三级医院标准报销。
- 其他临时跨省人员:个人先行支付20%,按三级医院标准报销。
- 急诊抢救人员:按本地就医待遇执行,无先行支付比例。
三、办理流程与操作指南
备案条件
参保人员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浙里办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结算流程
-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系统自动识别备案信息和特殊病种待遇,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 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机构与医院结算。
环节操作内容注意事项备案
线上或线下办理
提前备案,急诊可补办
就医
持卡/凭证直接结算
确认医院已开通跨省结算
支付
仅支付自付部分
保留票据以备查
注意事项
- 备案有效期内,如需回参保地就医,按转外就医规定享受待遇。
- 未备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20%。
- 特殊病种门诊费用需与住院费用分开结算,不可混用。
随着2025年浙江丽水特殊病种跨省直接结算的全面落地,异地就医变得更加便捷高效,21种特殊病种患者在全国470家定点医院均可享受即时结算服务,极大缓解了经济压力与办事成本,标志着医疗保障向全国一体化迈出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