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种。
2025 年海南琼中特殊门诊涵盖 52 种疾病,包含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等病症。这些特殊门诊疾病的认定,旨在为患者提供长期门诊治疗费用的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支持,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代谢与内分泌系统疾病
- 糖尿病:主要依靠血糖检测进行诊断,当出现糖尿病症状,且一次随意静脉血浆葡萄糖、空腹静脉血浆葡萄糖或 OGTT 2 小时静脉血浆葡萄糖符合糖尿病诊断标准;或者无糖尿病症状,但两次静脉血浆葡萄糖符合糖尿病诊断标准,即可认定。诊疗范围涵盖口服降糖药和胰岛素治疗等。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诊断依据甲状腺功能检查,如 FT3、FT4、TSH、TRAb 或甲状腺摄 131 碘率等符合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诊断,同时超声检查提示甲状腺增大、血运丰富。治疗期一般为 2 年,诊疗主要是针对甲亢的相关治疗手段。
-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通过相关检查确诊后,可享受特殊门诊待遇,治疗期 2 年,按规定进行相应诊疗。
- 性早熟:多发生于儿童群体,治疗期 2 年,通过特定检查诊断,进行针对性治疗。
(二)心血管系统疾病
- 高血压病:病史资料提示非同日三次血压符合 1 级及以上高血压诊断标准;或动态血压监测符合 1 级及以上高血压诊断标准;又或动态血压监测或既往住院病史资料提示既往符合高血压诊断标准,经治疗后目前未达到高血压诊断水平,但需要长期服用降压药维持血压,且心脏彩超、肾功能、眼底检查、CT 等其中一项提示靶器官损害,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认定。诊疗范围包括高血压伴发靶器官功能损害及相关临床疾病的治疗。
- 冠心病:如心肌梗死,通过典型症状及相关检查确诊;心绞痛,符合相应症状及检查标准,如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诊断冠心病,1 支或多支冠状动脉管腔狭窄程度达 50% 及以上;冠状动脉搭桥术后等情况,都在特殊门诊范畴。
- 风心病、高心病、肺心病:依据病史、症状及相关检查结果进行诊断,纳入特殊门诊管理。
- 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术后第一年可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相关诊疗。
- 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针对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需抗凝治疗的患者,长期享受特殊门诊政策。
(三)神经系统疾病
-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有急性脑血管病病史,如脑血栓、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室出血、静脉(窦)血栓形成,有相应的客观检查诊断依据资料(如脑 CT 或 MRI 报告单等),经临床治疗三个月后仍遗留意识障碍、肢体运动功能障碍、失语症程度、认知障碍等症状和体征(须有任意 1 项达到标准者),或经临床治疗三个月后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达到中国脑卒中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为中型或重型者。长期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康复等相关治疗。
- 帕金森病(综合征):符合肌张力增强、运动减少、静止性震颤、慌张或屈驼步态四联征中的两项,即可认定,长期享受相应诊疗服务。
- 癫痫症:通过脑电图等相关检查确诊,按规定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药物等治疗。
- 阿尔茨海默病(症):符合《ICD - 10 国际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十版) - 精神与行为障碍》相关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由精神类疾病认定机构出具出院证明书(记载病情和治疗方案)或门诊诊断证明书(提供门诊病历记载病情和治疗方案),并提供脑 CT 或 MRI 检查报告,即可认定,长期享受特殊门诊政策。
(四)精神类疾病
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抑郁发作)、抑郁症、强迫症、焦虑症、脑血管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均需符合《ICD - 10 国际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十版) - 精神与行为障碍》相关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由精神类疾病认定机构出具出院证明书(记载病情和治疗方案)或门诊诊断证明书(提供门诊病历记载病情和治疗方案)。部分如阿尔茨海默病需提供脑 CT 或 MRI 检查报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需提供脑电图检查报告。患者长期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规范治疗。
(五)血液系统疾病
-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通过血常规、骨髓检查等符合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诊断标准,即可认定,长期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相应治疗。
- 血友病:确诊后长期享受特殊门诊政策,进行针对性治疗。
-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经诊断符合相关标准,长期享受特殊门诊服务。
(六)消化系统疾病
- 肝硬化:有门脉高压体征;或肝功能、凝血功能、影像学检查(B 超、CT、MRI)等结果符合肝硬化的改变;或肝穿符合 G2/S3 或肝脏瞬时弹性检查(Fibroscan)符合硬化(包括早期)指标,满足其一即可认定,长期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治疗。
- 甲、乙、丙、丁、戊型肝炎:肝功能异常,血清学检查(HBsAg 或 HBV - DNA 阳性、或抗 - HDV 阳性、或血清抗 - HCV 阳性、血清或肝内 HCV - RNA 阳性)支持病毒性肝炎或免疫学检查支持自身免疫性肝炎;或肝功能正常,HCV - RNA 阳性或 HBV - DNA 阳性,需要继续抗病毒治疗的,需具备慢性肝炎病史半年以上,有明显的肝炎症状,实验室检查符合彩超或 CT 提示慢性肝损害,或肝脏病理改变提示炎症活动度为 G1、纤维化分级为 S2 以上级别;或抗病毒治疗后,HCV - RNA 阴性或 HBV - DNA 阴性,经高精度检查 HBV - DNA 或 HCV - RNA 仍为阳性、或 HBeAg 阳性、或抗 - HBe(HBeAb)未出现者;对于已经抗病毒治疗后,肝功能正常,HCV - RNA 阴性或 HBV - DNA 阴性,需要继续抗病毒治疗的,需提供一年以内的抗病毒治疗资料,由认定机构专科副主任(含)以上医师进行认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相应特殊门诊待遇。
(七)呼吸系统疾病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依据相关检查及症状确诊,长期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治疗。
- 肺结核:确诊后,治疗期 2 年,享受特殊门诊政策,进行抗结核等治疗。
(八)免疫系统疾病
- 系统性红斑狼疮: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肾功能、相关免疫学检查结果符合系统性红斑狼疮改变,即可认定,长期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规范治疗。
- 类风湿关节炎:确诊后长期享受特殊门诊服务,进行相关治疗。
- 强直性脊柱炎:经诊断符合标准,长期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治疗。
- 系统性硬化症:确诊后长期享受相应特殊门诊政策。
- 重症肌无力:通过相关检查确诊,长期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药物等治疗。
(九)泌尿系统疾病
- 慢性肾功能衰竭:包括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及非透析治疗,确诊后长期享受特殊门诊待遇。
- 肾病综合征:确诊后长期享受特殊门诊服务,进行治疗。
(十)其他疾病
- 原发性青光眼:通过视网膜神经纤维层缺损或视盘改变(视盘损害)、视野缺损(青光眼性视野损害)等检查确诊,长期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治疗。
- 小儿脑性瘫痪:多针对 18 周岁以下患者,确诊后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康复等治疗。
- 小儿智力障碍:18 周岁以下患者,确诊后享受特殊门诊服务。
- 广泛性发育障碍:长期享受特殊门诊政策,进行相关干预治疗。
- 地中海贫血(中间型、重型):确诊后长期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治疗。
- 泌尿系统震波碎石治疗:按次享受特殊门诊待遇,进行相应治疗。
海南琼中特殊门诊涵盖的 52 种疾病,为各类慢性、重症患者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支持。患者在确诊相关疾病后,可按规定申请特殊门诊待遇,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规范诊疗,以减轻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