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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现行的职工医保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使用范围已进行扩大,明确将配偶父母(即公婆或岳父母)纳入可共济使用的近亲属范畴。在2025年,广西来宾市的参保职工可以将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授权给公婆使用,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一、广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核心
政策依据与实施时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 。该政策的核心是将共济使用范围从原先的配偶、子女、父母扩大至更广泛的近亲属群体 。
共济范围定义 新政策将共济对象明确界定为参保职工的近亲属,这不仅包括直系血亲(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包括配偶的父母(公婆、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等 。这一定义使得家庭内部的医疗保障互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 来宾市政策执行来宾市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严格执行全区统一的医保政策 。自治区层面关于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的扩大规定,同样适用于来宾市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 。
二、共济账户使用对象与范围对比
以下表格详细对比了政策调整前后,广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使用对象变化:
对比项 | 政策调整前 | 政策调整后(2024年9月1日起) |
|---|---|---|
核心家庭成员 | 配偶、子女、本人父母 | 配偶、子女、本人父母 |
配偶父母 | 不包含 | 明确包含(公婆、岳父母) |
其他近亲属 | 通常不包含 | 包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
法律关系基础 | 主要基于血亲和配偶关系 | 扩展至包括姻亲(如配偶父母)在内的近亲属 |
政策目标 | 有限度的家庭互助 | 建立更广泛的家庭医疗保障共同体 |
三、共济账户使用方式与限制
授权绑定流程 参保职工需通过官方指定渠道(如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为其近亲属(包括公婆)办理家庭共济关系的绑定和授权 。完成绑定后,被授权人即可在就医结算时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
资金使用范围 共济账户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被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例如门诊费用、住院起付线及自付部分等。具体可支付范围需遵循当地医保部门的细则。
资金所有权与管理 需要明确的是,个人账户内的资金所有权仍属于参保职工本人。家庭共济仅是授权使用其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支付,不能提取现金,也不能用于非医疗用途。账户余额不足时,无法继续支付。
在2025年,广西来宾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完全可以将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权限赋予其公婆。这一政策得益于2024年9月起实施的全区统一政策,将共济范围扩大至包含配偶父母在内的近亲属,体现了医保制度的人性化发展,有效增强了家庭应对医疗支出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