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0元/次
根据2023年4月29日起实施的门诊诊察费调整政策,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门诊费用标准如下:
普通门诊诊察费
调整为 15元/次 ,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线,按80%比例支付。
副主任(副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
调整为 20元/次 ,同样纳入医保报销,无起付线限制。
主任(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
调整为 30元/次 ,也纳入医保报销体系,无需起付线。
说明 :以上信息来源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的官方通知,截至2025年8月15日,政策未调整。当前(2025年)具体执行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