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医保政策调整,吕梁市医保统筹年度支付额度及报销规则如下:
一、年度支付限额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年度支付限额 :300元(适用于所有参保居民)
该限额覆盖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取消单次50元限额。
二、报销比例与定点机构
报销比例
二类/三类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5%和60%;
一类医疗机构 :起付80元/次,支付比例45%。
定点机构范围
扩大至各级医疗机构,按分级诊疗原则执行差异化支付比例。
三、其他说明
异地就医 :省内无异地就医备案可直接结算,跨省就医需备案(长期居住者除外),未备案报销比例下调15%。
特殊群体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可追溯报销当日费用,困难群众在县域内基层医院“一站式”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山西省医保局及权威媒体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