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医保统筹报销范围主要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及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具体如下:
一、门诊费用报销
普通门诊统筹
报销范围 :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1800元/次,报销比例50%。
退休人员 :70岁以下报销比例70%,70岁以上报销比例80%。
城乡居民医保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限额300元/人,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村卫生室报销比例85%。
单列门诊统筹
新增药品 :2025年6月新增75种单列门诊特药(如奥马珠单抗),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职工70%、50%,统筹基金支付限额8万元/年。
二、住院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 :首次住院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650元。
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3万元内报销85%,超过部分5%;
退休人员:70岁以下报销70%,70岁以上报销80%。
封顶线 :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年。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
病种范围 :共38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部分病种(如肾透析、恶性肿瘤治疗)报销比例更高。
报销标准 :每人每年限额2000-3500元,具体比例根据病种和医疗机构等级调整。
四、其他注意事项
自费项目 :药品费仅限医保目录内药品,手术费、材料费等需符合医保规定;
定点医疗机构 :所有门诊费用均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贺州市医保官方政策及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