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div2\times缴费年限\times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div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55岁为170,50岁为195。
- 过渡性养老金:适用于1996年1月1日前参保或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1.2%)。1992年前按1.0计算,1992 - 1995年按实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