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诊断为脑出血或脑梗死,住院治疗后仍有意识障碍、中枢性面瘫等神经症状,经确诊为脑卒中后遗症,仍需继续治疗;且颅脑 CT、CTA、MRI、MRA、DSA 等检查发现相应的病灶,有脑血管狭窄或闭塞相关证据,符合这两条即可认定。
脑卒中,又称脑血管意外或中风,是一组以急性起病、局灶性或弥漫性脑功能缺失为共同特征的脑血管疾病,主要包括缺血性脑卒中和出血性脑卒中两种类型。最新慢保标准,是为了帮助脑卒中患者获得持续的医疗支持,减轻经济负担。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疾病诊断方面
- 明确的脑卒中类型诊断:需确诊为脑出血、脑梗死或蛛网膜下腔出血等具体类型。比如通过颅脑 CT 检查,可清晰显示脑出血患者脑部的出血部位及出血量;脑梗死患者在发病 24 小时后,颅脑 CT 也能呈现出低密度梗死灶;而对于蛛网膜下腔出血,颅脑 CT 检查可在脑沟、脑池等部位发现高密度影。MRI 检查对早期脑梗死的诊断更为敏感,能更早发现病变。
- 发病时间及病程要求:通常要求急性期发病 6 个月之后进行慢保认定。以脑梗死为例,在急性期后的恢复过程中,6 个月时病情相对稳定,此时可更准确评估患者的后遗症情况及后续治疗需求。
二、症状及功能障碍标准
- 肢体运动功能障碍:肢体偏瘫中一个部位肌力≤3 级;或对侧偏瘫(对侧上下肢肌力 ≤3 级)、单瘫(单肢肌力≤3 级)、四肢瘫(四肢肌力 4 级)。如患者因脑卒中导致一侧上肢或下肢无法自主抬起,进行肌力测试时,肌力评级符合上述标准,即可作为认定依据。
- 共济失调或椎体外系反应症状:这些症状影响患者的生活能力。例如患者行走时出现明显的摇晃、平衡失调,无法独立完成如上下楼梯、在狭窄空间行走等日常活动,经医生评估确实是由脑卒中引发的共济失调或椎体外系反应症状,可纳入慢保认定范围。
- 语言障碍:语言障碍类型为运动性失语、感觉性失语或混合性失语。运动性失语患者表现为能理解他人语言,但自己无法正常表达;感觉性失语患者则相反,听不懂他人说话,自己表达也混乱;混合性失语患者兼具两者症状。若经专业语言评估机构或医生诊断为上述类型的语言障碍,且与脑卒中相关,可符合标准。
- 吞咽困难伴有营养不良:吞咽困难导致患者进食困难,长期可引发营养不良。通过吞咽功能评估,如洼田饮水试验达到 4 级及以上(患者喝下 30ml 水时,分 2 次以上喝完,且有呛咳),同时结合患者的营养指标,如体重指数(BMI)低于正常范围、血清蛋白水平降低等,可认定符合标准。
- 其他特殊情况:蛛网膜下腔出血介入或者手术治疗、颅内动脉支架术后的患者,由于后续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及药物治疗,也符合慢保认定标准。
总体而言,脑卒中最新慢保标准综合考虑了疾病诊断、病程、症状及功能障碍等多方面因素,旨在精准识别真正需要长期医疗保障的患者。若您或身边有人疑似符合标准,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请,以便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