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或每人每工作日10元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的高温补贴标准与全省一致,露天作业或室内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每月可获不低于60元的津贴;若按工作日计算,则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具体金额取决于用人单位采取的发放方式,但不得以物资替代现金 。
一、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与条件
适用对象
- 露天作业人员:日最高气温≥35℃时从事室外工作。
- 室内作业人员: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不含33℃) 。
金额差异
发放方式 标准 备注 按月发放 不低于60元/月 适用于长期高温岗位 按工作日发放 10元/日 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室内高温作业 不低于45元/月 仅限温度≥33℃的室内环境
二、发放时间与维权途径
执行周期
全省统一为6月至9月,用人单位需按月或按日足额发放 。
权益保障
- 防暑物资无效:绿豆、饮料等不得替代现金津贴 。
- 投诉渠道:劳动者可通过12333热线或向当地人社部门举报未发放行为 。
三、特殊群体保护与附加规定
禁止作业情形
孕妇、未成年工不得在35℃以上露天或33℃以上室内环境工作 。
工资保障
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津贴降低原有工资水平 。
云南省西双版纳的高温补贴政策旨在保障劳动者在极端气候下的健康权益,强调现金发放与严格监管。劳动者需明确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则需合规执行,共同应对高温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