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元/月(室外)或45元/月(室内)
根据广西玉林现行规定,高温补贴的申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工作环境证明,无需单独开具高温证明,但部分单位可能要求补充工资流水或岗位说明。
一、申请材料
基础证明
- 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劳动合同:明确岗位及工作内容,证明属于高温作业范畴(如建筑、环卫、无空调运输等)。
补充材料
- 工资单:标注高温补贴发放记录(如有)。
- 单位证明:说明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3℃或露天作业情况,需加盖公章。
| 材料类型 | 必要性 | 用途 | 备注 |
|---|---|---|---|
| 劳动合同 | 必需 | 确认劳动关系及岗位性质 | 无需额外高温条款 |
| 工资流水 | 可选 | 验证补贴发放历史 | 部分单位要求补交 |
| 工作环境说明 | 视情况 | 证明温度条件符合33℃以上标准 | 需单位负责人签字 |
二、发放条件
温度标准
- 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35℃(以气象台发布为准)。
- 室内作业:工作场所持续≥33℃且无法有效降温。
人群范围
仅限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在职劳动者,退休人员不纳入。
三、流程与监督
- 申请流程
劳动者向单位提交材料 → 单位审核后按月发放 → 留存记录备查。
- 违规处理
未发放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需提供考勤记录或温度监测证据。
广西玉林的高温补贴政策旨在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申领关键在于证明高温作业事实。企业需依法落实,劳动者应留存工作凭证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