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宜宾高温津贴标准仍为每人每天13 - 23元
自2024年8月1日起,四川省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宜宾市按照省标准执行,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3 - 23元。这一标准的调整旨在保护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了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下面将详细介绍宜宾高温津贴的相关情况。
(一)高温津贴发放条件
- 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若安排劳动者在35°C(含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例如,建筑工人、环卫工等在高温天气下仍需在户外工作,他们就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
- 室内高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不含33°C)以下的室内作业,也应发放高温津贴。像一些工厂车间、厨房等场所,如果无法有效降温,劳动者也能领取。
(二)高温津贴发放方式 四川在高温津贴发放方式设置上按天发放,即“有一天算一天”。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三)与过往标准对比
| 时间 | 高温津贴标准 |
|---|---|
| 2018 - 2024年7月 | 每人每天10 - 18元(宜宾此前为每人每天15元) |
| 2024年8月 - 至今 | 每人每天13 - 23元 |
从表格可以看出,2024年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有所提高,涨幅最高超27%,这无疑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权益。
在高温天气下,劳动者面临着身体和工作的双重挑战。宜宾市执行的高温津贴政策,为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也应了解自身权益,确保在高温环境下得到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