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元/月
内蒙古呼和浩特高温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高温津贴是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权益的重要福利,其发放形式和标准需严格遵循法规要求。以下从多个维度详细解析:
一、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 项目 | 详情 |
|---|---|
| 发放标准 | 180元/月 |
| 发放时间 | 每年6月至10月(共5个月) |
| 发放对象 | 33℃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6小时,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 |
二、是否计入工资
- 1.属于工资组成部分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需在应付职工薪酬中列支,但不得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 2.与防暑降温费区别对比项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适用对象高温作业人员所有夏季在岗职工发放方式现金可现金或实物是否计入工资是否最低工资影响不计入不计入
三、发放方式
1.强制现金形式
必须以法定货币发放,禁止用清凉饮料、防暑用品或有价证券替代 。
2.支付责任主体
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转嫁给劳动者或通过其他途径扣减 。
四、注意事项
- 日温≥40℃:停止室外作业
- 日温37-40℃:露天作业≤6小时,高温时段3小时内禁工
- 缩短工时不扣减工资
1.维权途径
若用人单位未发放,劳动者可拨打12333投诉或向工会求助 。
2.特殊群体保护
禁止安排孕妇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高温环境作业 。
3.高温作业限制
内蒙古呼和浩特高温津贴以180元/月现金形式发放,纳入工资但不影响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需明确自身权益,用人单位须严格遵守发放规则,共同维护高温作业健康与安全。